交通安全资讯网 道路交通 工伤赔偿司法解释2022(工伤赔偿司法解释最新)

工伤赔偿司法解释2022(工伤赔偿司法解释最新)

1.员工因车祸获得赔偿后,还应支付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已获得赔偿,不影响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司法解释2022(工伤赔偿司法解释最新)

【案例介绍】

2008年2月19日,贵州某汽车运输公司与袁某签订合同,袁某担任该汽车运输公司司机。3月2日凌晨5时03分,袁某驾驶一辆公交车,途经南康市323国道与康塘路交叉口时,与另一辆货车相撞,致袁某身体受伤。他立即被送往医院,并在那里住院了67天。后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为主要责任人,袁某并非主要责任人。

9月18日,袁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获得赔偿4762元。12月5日,袁某被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被贵阳市产能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十级伤残。

2009年4月2日,袁某提出劳动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汽车运输公司应以人民币法定货币支付伤残抚恤金和慰问金共计元。但汽车运输公司认为,袁某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金足以弥补其因工伤造成的损失,且袁某无法获得重复赔偿,故请求责令其停止劳动。相关伤害赔偿责任。

[法律基础]

我国《聘用合约书》第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综合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因工伤遭受人身生命损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者提起诉讼的,法院管辖公民、法人的财产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关责任赔偿并通知其按照《最高人民事院关于审查处理个人生命损害赔偿案件适合使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讲解》办理。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权利人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规定公民与法人财产关系的法院应当支持这。

由此可见,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不再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职工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不能免除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赔偿。

本案中,袁某与汽车运输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在对方司机,即第三人的侵权行为给袁某造成的损害,因为袁某可以同时要求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正因为如此,劳动者在得到侵权人赔偿后,可以单独获得工伤赔偿。因此,法院判决原审被告向原告支付工伤赔偿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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