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资讯网 道路交通 不小心撞死人判刑吗(不小心撞死人判刑是缓刑吗)

不小心撞死人判刑吗(不小心撞死人判刑是缓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不小心撞死人判刑吗(不小心撞死人判刑是缓刑吗)

第二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且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的;

给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重大责任,无法支付三十万元以上赔偿的。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人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明知机动车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元件有故障而驾驶机动车的;

明知是无证机动车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行驶的;

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调查的。

第三条规定,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项至第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逃避法律诉讼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且均对事故负有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事故造成六人以上死亡且负同等责任的;

给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重大责任,无法支付六十万元以上赔偿的。

第五条逃逸死亡,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导致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况。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乘客指挥行为人逃逸,致受害人因抢救无效而死亡的,以共犯罪处罚交通意外。

有没有逃跑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刑法还规定,因火灾、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依照火灾损失罪、交通事故罪的规定处罚。

上一篇 河两岸的道路交通,河两岸的道路交通方便吗
下一篇 车祸赔偿属于个人财产吗(车祸赔偿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