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车祸发生后,需要监控来判定责任。那么发生车祸后,对方是否可以全权负责损失的工薪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车祸发生后,需要监控来判定责任。那么发生车祸后,对方是否可以全权负责损失的工薪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发生车祸后对方全责可以要误工费吗
根据我国人身伤害司法解释,如果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受害人是否可以索赔误工费,取决于受害人是否因交通事故造成收入损失。如果他能证明自己的收入减少了,他就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费用。
《最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补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旷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受伤、致残而继续旷工,旷工时间可计算至致残日期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损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按照被诉人所在地上一年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计算。
二、车祸住院费用该谁垫付
受伤人员或者保险公司、责任方等医疗机构应当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及时救助,不得因未及时缴纳救助费用而延误救治。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救援费用;救援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救援费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得因未及时缴纳抢救费用而延误救治。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救援费用;救援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救援费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抢救伤员和财产,调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后,勘察员、制图员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场的,应当签名或者盖章。缺席或者无法签字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无见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入笔录。
交通事故当事人逃跑或者驾车逃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追捕,必要时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寻求协助调查。
因检验鉴定暂扣涉嫌交通事故的车辆、车辆号牌、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20日。
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收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
对不提前缴纳或者无力提前缴纳救助、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可以临时扣押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车辆,临时扣押车辆的期限可以直至损害补偿调整结束。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救治完毕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收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估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估,上级公安机关将在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接收申请。
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后,将《尸体处理通知书》转给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殡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处理。强行处理尸体。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车祸对方是否负全部责任以及是否可以索赔误工工资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当发生车祸时,必然会耽误大家的工作时间,因此需要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