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陀佛!本来能够救下他们。
晚10时38分左右,一辆人货车满载康师傅广告板,上面还坐有三个人,疾驰在北环大道, 北环大道此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一阵颠簸后,狂风吹起广告板,将上面坐着的一男一女掀下车。当时人货车还未发现,直至车厢中的幸存者拼命砸驾驶舱顶棚,司机才发现丢人了。
10:40,我驾车经过,当避让右行时,发现有伤员混杂在广告牌内并有动静,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设立三角警标,但由于车流密度太大且速度不减,我并不敢走到中道去,而只能在边道摇动三角警标示警。后车看到警示和路上散落的广告牌等杂物,均采取减速避让,此时,伤者中男性生死不知,女性尚能抬起头和抬起手,但女性脸部下方已经有一滩血迹。
10:45,就在我们报警后等待救援的时候,一辆小车在刺耳的刹车声中,将将撞上,左行绕过后不久,一辆人货车呼啸而来,毫无减速直接碾压过去,货车的油箱防护架勾起男人,轰隆轰隆颠簸着碾过女人后,将男人从轮底甩出。我当时懵了。看着人货车远去,我将三角警示牌塞给旁边另一位热心司机,立马驾车急追,在前方300米远的立交桥下,人货车停着,下来两个人往回跑,司机蹲在车的右侧喃喃地说,咋回事,撞上啥了,我拨打了第二个报警电话后,告诉司机压着人了,他的侥幸心理一下就崩溃了,拔脚就往现场跑,希望不出人命。
,
10:49,待我们回到现场时,110、120、拯救中心、交警大队都到了(这点我真佩服深圳速度)。压人的、丢人的司机也都赶回了现场,男的当场就挂了,女的被送急救。我坐在边道上,眼泪还是出来了,本来我可以救他们的,最起码可以避免二次碾压。如果我能在边道调转车头,用远灯闪烁的方式让司机减速(正好是一个立交桥出口位置,边上膨大出一条道来,可以实现掉头);或者我冒险将警示牌摆到中道去(这是高速车祸中不主张的)。但最终,还是不可逆转。
警官得知我是报警人和目击者后,请我留下配合作证,我给老婆电话说有点事情还需要跟朋友聊天,害怕她担心我。次日凌晨0:23,就在我做目击笔录的时候,警官告诉我,女人也挂了。她还是没能熬过去。这是两夫妻,我不知道他们的孩子该怎么办,还有那个可怜的、倒霉的二次碾压的司机。真正该死的是人货混装的家伙。
今天下午,请人超度了二位死者,希望他们安息,原谅没有救得了。